• 公司簡介
  • 成功案例分享
  • 專業律師團隊
  • 專業服務領域
  • 聯絡我們
  • Copyright © 2018 MIRACLE

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8 年上易字第 142 號民事判決

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判決    108年度上易字第142號
上 訴 人 第一00
法定代理人 董00 
訴訟代理人 王00 
被 上 訴人 黃00  
訴訟代理人 
莊慶洲律師
複 代 理人 葉00 

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,上訴人對於民國108年1月2
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998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,
本院於108年4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,判決如下:
    主      文
上訴駁回。
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。
回上層
溯法德歆聯合律師事務所
地址:台中市西區五權路1之67號7樓-2
電話:04-23712155
傳真:04-23711113
E-mail:a0423712155@gmail.com
溯法德歆律師事務所臉書專頁
Designed by 米洛網頁設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