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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子有問題需修繕時,是否有牽扯到相關的法律的問題呢?

依民法第429條第1項規定,若未特別約定,房東負有修繕房屋的義務,
依第430條規定,房客則負有通知房東修繕的義務,若通知並限定期限後房東仍未出面修繕,
房客得自行修繕後再向房東請求代墊的修繕費,若房東不願償還,房客甚至可以主張自租金中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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