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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婚字第 238 號民事判決

裁判字號: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婚字第 238 號民事判決
裁判日期:民國 110 年 01 月 12 日
裁判案由:離婚
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婚字第238號
原 告           楊00
訴訟代理人 莊慶洲律師
複 代理人    吳亞澂律師
被 告           阮00
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離婚事件,本院於民國109 年12月22日言詞辯
論終結,判決如下:
    主      文
准原告與被告離婚。
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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